首页 /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