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