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生产企业的煤矿储量年度报告,将审查结果抄报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并抄送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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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