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 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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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