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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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