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 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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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