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