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调解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工作人员主持,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协助。 调解人员是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的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投诉的,应当回避。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对调解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中止调解,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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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