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九条第九条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销售人员应当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准确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