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制度。未经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意,保险公司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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