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保全申请资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保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保全申请人,并协助其补正。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保全申请资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保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保全申请人,并协助其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