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保险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存在销售误导等问题的,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销售人员以外的人员予以解决。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