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填写错误或者所附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投保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保人需要补正或者补充的内容。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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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