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审核专项资金中期规划和年度预决算;审核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开支范围和标准,拨付各项目资金;审核各项目资金执行中的预算调整申请;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