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教育部教材局负责编报专项资金中期规划和年度预决算;审核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各项目执行单位报送的项目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项目资金预决算,研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审议各项目资金执行中的预算调整申请;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绩效管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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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