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四章 预决算管理第十七条使用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