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四章 预决算管理

第十二条

教育部教材局根据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要求和工作需要编制项目计划。项目执行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开支范围规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对费用支出的具体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说明。教材局审核汇总后按程序报批预算。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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