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与质量标准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支出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开支标准:
1.会议费标准:根据会议性质,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会议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
2.集中办公费标准:根据集中办公性质,按照教育部集中办公管理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差旅费标准:根据出差性质,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对于已从原岗位离退休的国家教材委员会委员,经报分管部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座,并按规定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人员按中央和国家机关或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4.专家咨询费标准:根据咨询性质,按国家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专家咨询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
5.劳务费标准:根据工作性质,按国家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劳务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
6.培训费标准:根据培训性质,按中央和国家机关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培训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