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戒带设置警戒区时,在场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指令,无关人员应当及时退出警戒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跨越警戒带、进入警戒区。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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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