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戒带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戒带。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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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