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九条
商务部应当对立项申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一)有关领域标准体系情况; (二)标准技术化水平、产业化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 (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协调性; (四)有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 (五)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商务部应当对立项申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一)有关领域标准体系情况; (二)标准技术化水平、产业化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 (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协调性; (四)有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 (五)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