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商务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对商务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