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商务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对商务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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