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可以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诚信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诚信信息共享,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