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

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实施市场禁入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中,应当查阅当事人的诚信档案,在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程度和当事人诚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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