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第二十四条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以及申请事项涉及的有关当事人应当书面承诺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诚信合法地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