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注册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进口兽药再注册

第二十七条

《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和《兽药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农业部提出再注册申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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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注册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