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注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兽药变更注册

第二十六条

农业部自收到技术评审和复核检验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批准变更注册。审查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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