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注册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兽药注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兽药变更注册第二十六条农业部自收到技术评审和复核检验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批准变更注册。审查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