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九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程序

第九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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