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原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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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