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注册计量师注册、注销、撤销和《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失效的人员名单,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计量师注册整体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报市场监管总局。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注册计量师注册、注销、撤销和《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失效的人员名单,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计量师注册整体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报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