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和所在的执业单位应当分别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