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注册计量师应当按照注册的计量专业类别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列明的技术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注册计量师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执业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注册计量师应当按照注册的计量专业类别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列明的技术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注册计量师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执业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