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计量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