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十三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程序

第十三条

变更注册后,《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6个月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变更注册的受理和批准程序同初始注册。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