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十二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

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有效期内,注册计量师执业单位或者计量专业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执业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变更注册申请需要提交《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批表》、《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申请新增计量专业类别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应当提交执业单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

申请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执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被新的执业单位正式聘用。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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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的公告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