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对在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