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三日”“五日”“七日”“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行政复议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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