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停止执行。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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