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指定行政复议人员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人员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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