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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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