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九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
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中央国家机关的预算管理分为下列三个级次; (一)向财政部报领经费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是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的主管预算单位; (二)向国管局报领经费,并对下级部门核拨经费的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向上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为基层预算单位。
- 制定机关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中央国家机关的预算管理分为下列三个级次; (一)向财政部报领经费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是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的主管预算单位; (二)向国管局报领经费,并对下级部门核拨经费的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向上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为基层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