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五条

第二章 任务、机构、人员

第五条

各部门应设置相应的行政财务管理部门,并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个别人员编制少或财务工作量小的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不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作为单据报销单位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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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