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四条

第二章 任务、机构、人员

第四条

行政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的需要和主管预算单位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预算; (二)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搞好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管理; (三)根据核定的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四)加强国有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科学分析财务活动,积极参与财务决策; (六)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行政财务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对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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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