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支出管理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年度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年终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进行分配,其中专项经费结余,需报主管预算单位批准后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