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各部门为完成专项或特殊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专项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和数额安排使用,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项目完成后,要向主管预算单位报送专项经费支出决算和专项经费使用效果的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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