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行政财务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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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