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四章 收入管理第十六条收入是指各部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