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国管局按照以下办法核定各部门的预算: (一)个人部分支出预算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 (二)公用部分支出预算按照保证需要、节约开支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人员编制和确定的预算定额核定; (三)专项经费根据财政部核定的专项经费预算指标或当年可调剂的财力,按照兼顾需要和可能的原则核定。 (四)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按部门上报的预计数核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国管局按照以下办法核定各部门的预算: (一)个人部分支出预算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 (二)公用部分支出预算按照保证需要、节约开支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人员编制和确定的预算定额核定; (三)专项经费根据财政部核定的专项经费预算指标或当年可调剂的财力,按照兼顾需要和可能的原则核定。 (四)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按部门上报的预计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