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经费预算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各部门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并由行政财务管理机构统筹安排使用。各部门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 制定机关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经费预算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各部门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并由行政财务管理机构统筹安排使用。各部门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