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